判刑监禁10个月后,在裁判员法院申请办理假释出门等待上告被拒,今日(9日)在高级人民法院原讼庭再申请办理假释,再度被审判长回绝。
据了解,审判长张慧玲听了彼此辩论后,觉得申报人周庭沒有显示信息非常高或有效上告取得成功机遇,决策回绝她的假释申请办理,法院稍候会以书面通知表述原因。
早期案件显示信息,大量示威者于上年6月21日早晨在立法会综合性大厦外集聚,至早晨十一点左右许,包含周庭以内的400名示威者在夏悫道集聚,期内周庭曾高叫宣传口号并迈向湾仔警员总公司,在警员总公司的主通道集结。集结期内,周庭拿着无线扩音器,举起纸卡及叫宣传口号。至夜里10时,有9000名示威者在警员总公司和湾仔警察署外集聚。示威者于第二天零晨3时多所有散去,此次不法集结历经共15钟头。
此案已于11月23日在西九龙裁判员法院案件审理,前“港独”机构“香港众志”组员周庭、黄之锋和林朗彦三人认可怂勇别人参加没经准许集结罪,黄之锋另认可1项机构没经准许集结罪,周庭则较早期已认可怂勇别人、及明知道而参加没经准许集结两罪。
12月2日,香港西九龙裁判员法院对黄之锋、周庭和林朗彦三人因涉嫌于上年6月21日包围着香港警队总公司的案子作出裁定,黄之锋判刑囚禁13.五个月、周庭判刑监禁10个月、林朗彦判刑囚禁七个月,三人即时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