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出门未回,我局马上命令管辖区校椅公安局接警处理。出警后,民警启动本地人民群众与李某亲人相互开展搜索。14时左右,人民群众报称在相邻的青桐村委会竹花村某废料采石厂水洼内发觉一具遗体,经分辨,该名逝者为张某某。
经刑警队单位现场勘察,逝者表皮无创伤,清除外界暴力行为至死。接着,民警开展了很多实地调查。历经数次调研了解,7月29日,张某某的同学陈某(女)才说出案发历经。据陈某叙述,6月29日中午下课后,陈某与张某某相聚玩乐,18时左右,两个人赶到青桐村委会竹花村某废料采石厂水洼戏水,张某某不小心沉到水深中,陈某尝试救援无法取得成功。陈某觉得担心,回乡后未向父母、教师及公安部门叙述真实情况。
陈某将张某某的手机上带到自身家里,并曾应用该手机上。民警在获取该手机上开展查验时,发觉在其中存在涉及到情色、暴力行为的视頻,基本调研为张某某与网民闲聊时网民发送给她的网上视频。
综合性相关调研状况,我局觉得张某某身亡一事沒有犯罪行为,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要求,做出不予立案决策。家属对该决策不服气,向公安部门明确提出刑事案件核查申请办理。现阶段,我局正依规依规对亲属体现的状况进一步进行审查,并鼓励亲属愿意对遗体开展解剖学检测。另外,我局已积极报请检察系统干预开展立案监督,保证事件处理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