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比较严重违纪违法被免于刑事处罚
此前,中纪委國家监察委对中信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比较严重违纪违法难题开展了立案侦查核查调研。
核查,孙德顺缺失坚定理想信念,没什么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比较严重违反中共中央有关金融信息服务中国实体经济的管理决策布署,限定、压力降加工制造业借款;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违反规定向借款顾客使用房地产,由别人付款应由其自己担负的花费;不按照规定汇报本人相关事宜,在员工录取中违反规定为别人牟取权益;价值观念极其歪曲,既想做官又想发家致富,违反规定做生意办公司,为自己及亲朋好友牟取高额权益;贪婪极其澎涨,把借款审核权利做为牟取个人得失的主力资金,与非法生意人搂搂抱抱,大搞权钱交易,在借款授信额度、审核等层面运用职位上的便捷为别人牟利,并不法私收高额财产。
孙德顺比较严重违背党的纪律、党的组织纪律、党的廉洁纪律、作风纪律和党的生活纪律,组成比较严重职位违反规定并因涉嫌贪污受贿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性免收手,系金融行业腐败非常比较严重、特性非常极端、金额非常极大的典型性,应予以严肃查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要求,经中纪委政协常委会大会科学研究,决策给与孙德顺免于刑事处罚处罚;按照规定撤销其享有的工资待遇;收交其违纪违法个人所得;将其涉刑难题移交检察系统依规移送起诉,涉及财产随案移送。
孙德顺个人简历
1981年4月至1984年5月,任职于中央人民银行;
1984年5月至2005年11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海淀区服务处、北京海淀区分行、北京分行、大数据中心(北京市)等企业工作中(期内,1995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手、副行长,1999年1月至2004年4月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大数据中心(北京市)经理);
2005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交行北京分行领导班子、行长;
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交行北京市服务部副首席战略官交行北京分行领导班子、行长;
2011年10月,任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
2011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中信银行副行长;
2014年5月至2016年7月,任中信银行政法委副书记行长;
2016年7月,任中信银行行长。(个人简历节选自中信银行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