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日前发布2020年第34号通知布告称,查询造访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澳大年夜利亚的进口相干葡萄酒存在推销,国内相干葡萄酒财产遭到本色伤害,而且推销与本色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按照《反推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划定,查询造访机关决意接纳包管金形式实行一时反推销办法。
通知布告全文以下:
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商务部
公 告
2020年第59号
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以下称《反推销条例》)的划定,2020年8月18日,商务部(以下称查询造访机关)发布2020年第34号通知布告,决意对原产于澳大年夜利亚的进口相干葡萄酒进行反推销立案查询造访。
查询造访机关对被查询造访产物是不是存在推销和推销幅度、被查询造访产物是不是对国内财产造成伤害及伤害程度和推销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查询造访。按照查询造访后果和《反推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划定,查询造访机关作出初步裁定(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布告以下:
1、初步裁定
查询造访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澳大年夜利亚的进口相干葡萄酒存在推销,国内相干葡萄酒财产遭到本色伤害,而且推销与本色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征收包管金
按照《反推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划定,查询造访机关决意接纳包管金形式实行一时反推销办法。自2020年11月2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查询造访产物时,应根据本初判决意所一定的各公司的包管金比率向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海关供应响应的包管金。
被查询造访产物的具体描写以下:
查询造访局限:原产于澳大年夜利亚的进口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
被查询造访产物名称: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简称“相干葡萄酒”。
英文名称:Wines in containersholding 2 liters or less。
产物描写: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所有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
主要用处:主要作为饮料酒供人消费。
该产物归在《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42100。
对各公司征收的包管金比率在本通知布告附件2中列明。
3、征收包管金的方式
自2020年11月2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澳大年夜利亚的相干葡萄酒时,应根据本初判决意所一定的各公司的推销幅度向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海关供应响应的包管金。包管金以海关核定的完税代价从价计征,较量争论公式为:包管金金额=(海关核定的完税代价×包管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4、评论
各短长关系方在本公告密布之日起10天内,可向查询造访机关提交书面评论定见。
附件:1.相干葡萄酒反推销查询造访初步裁定.pdf
2. 各公司包管金比率列表.pdf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