畴昔半年来,喷香港否决派弃保潜逃的个案良多。像多案在身的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与外国政客合谋棍骗本港法庭,先取回被截留的观光证件,再以参与化为乌有的所谓国际气候会议为砌词,借道丹麦逃亡到英国。被控参与暴乱及两项袭警罪的曾志健,当然观光证件被扣,仍溜之大年夜吉,更没需要说图谋潜逃台湾的12人,若非被内地海警逮捕,而今已逃出法网。
24日称,黎智英财雄势大年夜,既有外部权势撑腰,又在台湾具有大年夜量营业,随时有外逃的可能;加上比来一再有否决派被捕疑犯弃保潜逃案例,证实法庭订下的保释前提过于宽松,等于变相放生。还有港媒24日评论称,有人认为黎智英的保释前提相对严格,相当于家中服刑,就是考虑到他有潜逃的风险。但既然如此,为何不直接谢绝其保释申请呢?保安森严的赤柱牢狱,一定比“不准离家、离港”的法庭指令更能确保其留在喷香港,直至法庭做出究竟判决,这才符合法治要义。何况不管黎智英若何包管保释时期按部就班,但其诚信早已破产。他照样西方反华权势的棋子,图谋协助他逃亡的人及组织不在少数,没人敢拍胸脯包管不会产生弃保潜逃事宜,如此一来法庭难辞其咎,喷香港的法治一定会遭到重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