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5月3日公布《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对21名研究生作退学解决,下列为公告全篇: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及其《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沪交研〔2019〕72号)第四十五条的要求,经今年12月19日校领导受权的专业大会科学研究决策,对合乎应予以退学情况的21名研究生作退学解决。
因下列同学们没法联络,特予公告送达其退学认定书。本公告自公布生效日满10日即视作送到。请下列同学们接到本公告后马上与所属学校研究生教务管理办联络,领到书面形式退学认定书,并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离开学校办理手续。
如对院校退学处理决定有质疑,能够始行公告送达日起10天内,以书面通知向学校学生投诉解决联合会明确提出投诉,贷款逾期视作舍弃支配权。
电話:021-62932311
电子邮箱:gschool@sjtu.edu.cn
今年4月27日
退学解决研究生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