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议程已经公布,有亮点!

人大议程已经公布,有亮点!  第1张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3月4日晚举办预备会,根据了交流会议程安排。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议程安排

2021年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预备会根据)

一、审议政府部门工作总结报告

二、核查社会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发展前景总体目标规划纲要草案

三、核查2020年社会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方案实行状况与2021年社会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方案草案的汇报、2021年社会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方案草案

四、核查2020年中间和地区预算执行状况与2021年中间和地区费用预算草案的汇报、2021年中间和地区费用预算草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报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调整草案)》的提案

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报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调整草案)》的提案

七、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报请审议《全国代表大会有关健全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策(草案)》的提案

八、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

九、审议最高法院工作总结报告

十、审议最高检工作总结报告

3月3日,全国各地市委副书记、中国香港前经济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表明,中国香港必须健全选举制度,避免“反中乱港”的人进到权利构架。他沒有清除再度竞选特首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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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报导截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三届四次会议于今日(3月4日)揭幕,预估3月10日中午谢幕。前一天(3日),已经北京市提前准备大会的新任全国各地市委副书记梁振英接纳了美联社访谈。

在访谈中,梁振英提到了他针对现阶段香港选举规章制度的观点。他觉得,现阶段由1200人构成的联合会挑选出行政长官的作法,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梁振英说:“如果我们不对选举制度做点什么,大家的选举结果中很有可能会发生出轨行为、不热爱祖国的立法会立法委员,乃至在其中还会继续有些人变成行政长官。”

他接着引证《基本法》第45条表明,中国香港行政长官能够根据大选造成,还可以根据商议造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5条要求,中国香港行政长官在本地根据大选或商议造成,由中央人民政府任职。行政长官的造成方法依据香港特区的具体情况和由浅入深的标准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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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44、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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